中国绿色时报6月7日报道(记者潘春芳)6月6日,国家林业局履约战略研究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暨履约战略研究启动会在北京召开。国家林业局副局长印红出席会议并指出,我国要在履行国际公约进程中,主动研究制定更清晰的国际林业问题治理参与战略和履约策略,统筹对外谈判口径,妥善处理国际谈判中的热点议题,维护国家利益,同时,完善内部协调机制,推动协同履约,提升整体履约能力,为我国林业发展营造宽松的外部环境。印红说,1992年环发大会以来的近20年间,我国积极参与森林公约谈判、制定森林可持续经营标准与指标、推行森林认证、打击木材非法采伐、打击濒危物种走私国际犯罪、保护湿地、防治荒漠化、应对气候变化等全球性行动,与国际社会一道共同推进了全球林业事业的发展,为我国林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也提升了我国林业在国内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
印红说,从全球形势来看,林业在多边环境公约中承担越来越重要的任务,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国际社会也越来越认识到森林在应对气候变化、保护生物多样性、防治土地退化和荒漠化、消除贫困、缓解能源危机、确保粮食安全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林业议题仍将成为未来国际谈判的一个重要方面,为此,我们必须以更主动的姿态,研究制定更清晰的国际林业问题治理参与战略,妥善处理国际谈判中的热点议题,维护国家利益。印红对履约战略研究工作提出5点要求。一是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落实,加强组织协调,发挥团队优势,转变观念,由应对性履约走向建设性履约,委派一线工作人员参与研究,发动相关领域专家和科研人员加入研究,组建一支较为固定的专家队伍,建立履约战略研究的长效机制。
二是要有全局性和前瞻性,立足服务现代林业建设与发展大局、服务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整体利益,科学、务实地制定履约战略目标和发展策略,做好中长期履约规划。三是要虚实结合,点面兼顾。履约战略研究要坚持从我国林业建设实际需要出发,围绕林业工作重点,服务林业发展的大局,结合我国家外交总体战略,在准确把握国内外林业发展形势,充分研究涉林国际公约发展现状和国际热点、敏感问题发展方向的基础上,统筹考虑各公约的内在联系,战略规划公约谈判和履约的目标、重点领域、应对策略以及公共宣传等,尤其是要谋划好协同履约。
四是坚持政府主导、专家支持、各利益群体广泛参与,形成专业人员负责谈判、专家提供技术支持、全民参与履约工作的履约模式,加强协调和整合我国林业内外力量,为开展相关工作服务提出可操作的意见和建议。五是结合国际成熟经验与中国国情,探索履约示范建设。国内的相关政策调整及体制机制的改革都可以在示范点先行先试,通过示范建设,打造具有国际先进科学管理水平和资源管理绩效明显的示范单位。林业履约战略研究工作由国家林业局国际合作司牵头组织,各相关单位共同参与,旨在研究制定国家林业局牵头履行公约的战略,包括《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湿地公约》、《濒危物种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和《国际森林文书》。
此外,还将制定国家林业局参与履约公约的履约策略,包括《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生物多样性公约》、《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公约》和《植物保护公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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